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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5年市级劳动模范和模范集体的工作方案
2014-11-12 18:20   审核人:

各党总支并各基层分工会:

根据市评模领导小组《关于评选表彰2015年市级劳动模范和模范集体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天津市高校系统评选2015年市级劳动模范和模范集体的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推荐名额:

    市级劳动模范推荐名额: 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天津体育学院推荐2015年天津市劳动模范参考名额1名。

    市级模范集体推荐名额:由于高校系统模范集体名额只有2个,没有向各高校分配推荐名额,可根据评选条件,自愿申报,每所高校只能申报一个。

二、推荐范围:推荐的劳动模范候选人必须是正式会员,且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坚持正常工作。推荐的模范集体候选单位必须正式建制三年以上(含三年)。副局级或相当于副局级以上单位和干部、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列入推荐范围。

三、评选要求:

(一)推荐的劳动模范候选人和模范集体候选单位必须在2011年以来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个人和集体中产生。根据本届评模工作要求,曾当选过市级劳动模范和模范集体的原则上不再推荐。

(二)推荐的候选人和候选单位的事迹材料主要考核2011年以来的业绩。2011年以来获得市级以上各类荣誉的,要提供获奖证书等佐证材料的复印件。

四、推荐评选程序和时间进度

(一)1113(周四)成立评模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对评模工作进行部署;

(二)1114日(周五)—19日(周三)在各党总支领导下基层工会推荐模范候选人、候选单位名单,并于19日(周三)1700前报院工会;

(三)1120(周四)评模办公室对候选人、候选单位进行统计汇总,并广泛征求教学、科研、训练、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召开评模小组会议,根据评模标准,提出我院建议上报名单,并报院党委同意,确定推荐上报名单;

(四)1121(周五)撰写事迹材料(15002000字),并附各类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

(五)1124由院工会按照市教育工会要求上报推荐材料。

(六)123教育教育系统评模办反馈审定意见;

(七)1215日前履行教代会民主程序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填写审批表,盖章后上报市教育系统评模办公室。

五、组织机构

组长:张立顺

成员:叶加宝、马德林、沈  重、曹东宁、依慧琴、孙延林、张  欣、

李秀艳

评选劳动模范办公室设在院工会,办公室主任由院工会副主席李秀艳担任,负责评选的组织、协调等具体工作。

 

 

天津体育学院评模办公室

                                               2014.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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