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国家关于推动“7.16全民游泳健身周”的精神,同时为推动全校体育运动的蓬勃发展,活跃和丰富我院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增强体质,促进友谊,院工会、场馆中心、体育教育训练一系将于7 月2日联合举办在职教职工游泳比赛。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院工会
二、承办单位:体育教育训练一系、场馆管理中心
三、竞赛时间:2015年7月2日(周四) 12:30—14:00
四、比赛地点:天津体育学院游泳馆。
五、比赛分组及设项:
(一)比赛分组
1. 男子、女子45岁以下组(未满45周岁)
2. 男子、女子45岁以上组(含满45周岁)
(二)比赛项目:男、女
1. 自由泳:50米、100米;
2. 仰泳:50米、100米;
3. 蛙泳:50米、100米;
4. 任选泳姿:100米;
5. 4×50米自由泳接力;
6. 4×50米混合泳接力。
六、参赛条件: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我院正式员工,身体健康且适合参加游泳比赛。
七、参加办法:
1.以党总支为单位,各单项报名人数不限,每人限报两项。(不含接力)
2.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
3.各项比赛,可在水中出发。
4.各项目(含接力)均进行一次性决赛(不设预赛),以计时成绩排列名次。
八、奖励办法:奖励各项目前三名。
九、报名方法:
1. 以党总支为单位组织报名;单位人数在20人以上限报2个参赛队,10人以下限报1个参赛队,不足4人的单位可联合组队报名。
2. 所有参赛单位需在2015年6 月 26 日(星期五 )11:30前将《参赛报名表》一式二份并加盖党总支公章报送体育教育训练一系游泳教研室;
3. 各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日期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后一律不得更改或补充,如《参赛报名表》填写有误,责任自负。
十、活动要求:
1. 希望各分会按照项目要求,认真组织,积极参赛,为保证此次活动的顺利进行,各领队负责本队的具体协调组织工作。
2. 每项比赛开始前15分钟点名,参赛队伍及参赛选手须提前10分钟到检录处听候点名验证,第二次点名不到者按弃权处理。
3. 参赛人员认真做好准备活动,确保安全。
4. 本次活动由体育教育训练一系游泳教研室教师及部分学生担任裁判,参赛人员必须尊重裁判、服从裁判。
十一、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院工会 场馆管理中心 体育教育训练一系
201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