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把送温暖工作落在实处,使广大教职工切实体会到学校的关怀,根据《天津体育学院教职工慰问实施办法(暂行)》,院工会决定对困难在职教职工进行元旦和春节送温暖慰问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慰问对象
1、在职职工本人因患大病致困;
2、单亲困难教职工;
3、生活上有一定困难的劳动模范和已故劳动模范配偶;
4、因遭受意外灾害或突发事件导致生活困难的教职工。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本人填写《两节送温暖慰问申请表》,报其所属分工会,由分工会审核认定后于2016年12月31日前报院工会,院工会于2017年1月10日前召开工会主席办公会或工会委员会(教代会执委会)会议,集体讨论确定慰问对象。于放假前对困难职工发放两节(元旦、春节)慰问金。
天津体育学院工会
2016.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