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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体育学院校务公开实施意见
2008-10-06 13:07   审核人: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中“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的精神,实施校务公开制度,深入推进校务公开工作,是党的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指导思想的贯彻落实;是推进和深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切实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全校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的有效途径。为切实把校务公开工作落实到实处,特制订本意见。

一、校务公开的意义和指导思想

实行校务公开是坚持依法治校,加强学校内部管理,反腐倡廉,是推进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内在要求。积极推行校务公开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利于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学校管理科学化、决策民主化;有利于健全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转变领导作风,提高管理水平和办事效率。通过推行校务公开,增强学校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广大教职工对学校各项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其责任感,逐步提高学校教职工依法治校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实行校务公开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市教委关于推行校务公开工作的安排意见和工作部署,全心全意依靠全体师生员工的根本方针,实行党委统一领导,学校行政主持,纪检、工会监督,业务部门各负其责,教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紧紧围绕师生员工和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各项工作内容,通过全面推行校务公开工作,坚持和完善以教工代表大会及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推行基层民主政治建没服从服务于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增加决策的透明度和广大师生员工与社会的参与度,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学校快速、健康、持续发展。

二、校务公开的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确保学校实现校务“六公开”(即办事权限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纪律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标准公开、办事结果公开)。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行政校长是校务公开第一责任人。

2、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校务公开工作制度、计划、召集会议、检查督促、反馈总结,并向上级汇报等工作。

3、工作小组负责开展各项校务公开工作,执行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各项决定、会议记录、材料收集及档案管理,认真答复群众要求与意见,切实整改存在问题,定期向校长汇报校务公开工作执行情况。

4、监督小组负责对校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评议,征求和反馈师生意见,向领导小组提出改进和加强的意见以及向职代会报告校务公开监督情况。

三、校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实行校务公开,要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坚持和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以公开学院办事制度,提高办事质量和效益,强化民主管理和监督,促进依法治校、廉洁治校,减轻群众负担,密切党群关系为主要目的。结合学校实际,积极稳妥地公开办事程序和结果,把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坚持发扬民主、坚持维护团结和稳定结合起来,推动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顺利进行。

四、校务公开的内容

校务公开制度推行校务公开与完善教工代表大会制度,建立现代化管理制度,落实校长负责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机结合。

按照有关规定,除国家规定保密及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凡是有关学校改革和发展中的难点、热点、重点问题以及直接涉及到广大师生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都要以一定的形式向师生和社会公开。当前,校务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要规划及实施方案、重大问题的决策;

2、学校的机构、职责范围和管理权限、各岗位职责,办事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具体执行标准,学校制定的具体办事制度、办法、要求、办事的程序及时限等;

3、党政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等。

4、学校在管理权限和职责范围内有关事情的处理结果,有关工作纪律及群众举报、投诉的途径和方法;

5、教师、干部的选拔任用、职工竞岗、职称评定、晋职晋级、选先评优、民主评议情况及劳动分配原则等事宜;

6、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事项(住房、奖惩、福利等)公开指标、标准、评审办法和结果;

7、招生考试政策、纪律规定和录取情况;

8、校财务收支情况,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9、学校教育收费的政策、项目、依据标准等情况;

10、大宗物资采购情况,学校基建工程招投标、工程质量、审计等情况;

11、学校科研经费管理使用情况;

12、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等(保送生、奖学金、勤工助学、困难生减免学杂费等);

五、校务公开的形式

(一)坚持教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和主要途径。每学期末向教职工通报一次校务公开情况,接受广大教职工审议和监督。重大事项随时向教职工通报。

(二)推行学校领导干部会议、学校教职工大会,并以民主恳谈会、教职工代表专题座谈会、学生专题座谈会、定期或不定期通报交流情况等为辅助形式。

(三)设立公开橱窗和公开栏,在便于师生和广大群众监督的醒目位置,设立举报意见箱,同时公布学校和主管部门的监督投诉电话。

(四)积极利用校内广播、校园网、办公网、校报等新闻媒体资源及信息发布平台,进行广泛宣传。

(五)以通知书、家长信、学生和家长参加的座谈会、收费联系卡等形式向学生和家长发布校情或公开校务。

(六)坚持书记、校长接待日制度。

(七)定期召开民主党派、离退休人员座谈会,充分发挥学生会和学生家长的作用,利用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推进校务公开。

六、校务公开的程序

1、各有关部门每学期拟定公开具体实施计划,将公开内容、时间、形式、范围、办事依据、时限、监察机构报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批;

2、监督小组对校务公开工作过程进行审核和认定;

3、主管领导签批,部门执行公开;

4、公开材料交校长办公室归档备查;

5、监督小组收集公开后的意见和建议,并报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研究后责成有关部门制定整改措施。

七、校务公开的要求

(一)校务公开工作,必须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定期召开校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坚持校务公开的基本原则,不断规范和完善校务公开的程序,实行有效监督,确保校务公开的真实性和实效性。

(二)校务公开既要维护干部、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又要维护学校领导依法治校的权力。充分调动领导干部和教职工两个积极性,不断健全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制约机制。

(三)全校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校务公开工作意义的认识,增强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各单位、部门按照此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院务公开、政务(职能部门)公开的实施意见,学校将对各单位政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和评议。

八、校务公开的监督和评估方式

设立学校校务公开监督小组,由工会主席任组长,成员包括工会代表、教师代表、学校其他各界代表。监督小组负责对反馈执行情况进行监督,重点检查公开的内容是否符合群众的要求,公开的标准是否符合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合法,公开中的问题是否及时解决,群众对公开的结果是否满意等,并将检查结果报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研究后,予以公布。建立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和监督检查办法,促使校务公开有序地开展。

1、学校党委积极支持校务公开,把校务公开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和职责范围,采取多种形式和措施建立健全校务公开制度,加强监督检查。

2、纪委和监察部门充分参与校务公开工作,拓宽、延伸自己的职能,倾听合理建议,体察民情,察漏补缺,杜绝各种活动的“暗箱”操作。

3、发挥职代会基本载体的作用,把校务公开工作列入校长向职代会报告工作的内容之一,职代会按照职权范围和工作程序进行监督。

4、学校工会组织是教工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应及时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每学期期未组织教职工代表对校务公开情况进行评估。

5、学校审计部门应定期对有关部门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并及时予以公布。

6、学校设立举报电话,不论是日常工作,还是重大活动都可以向有关主管部门进行举报。

7、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把校务公开工作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范围进行考核,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违反校务公开制度的主要责任人要进行责任追究,同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查处,及时解决。

实行校务公开的重点是公开,关键是真实,实质是监督,基本载体是职代会。学校要在党委的领导下,学校行政具体负责,职代会积极参与,认真开展好校务公开工作。

本实施办法由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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