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工会:
为了丰富全院职工的业余生活,院工会特举办职工会员趣味游戏比赛活动。通过趣味游戏比赛活动,活跃职工文化生活,丰富校园文化内容,展现职工风采,激励职工发扬团队精神,促进和谐校园建设。现将比赛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2011年11月2日(周三) 下午2:30
二、活动地点:院田径馆
三、比赛形式:
1、集体比赛项目:长绳比赛;夹球接力跑;两人三足接力;接二连三;翻叶子;一圈到底。
2、个人比赛项目:足球射门;踢毽。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1、集体比赛项目:由各分会按项目要求组织参赛队,最少报2项,多报不限,每项只能选派一支参赛队参加比赛(不足10人的分会可以与其他分会联合组队参赛)。
2、个人比赛项目:凡我院正式在职职工均可参赛。每位职工限参加1个项目,不允许顶替他人参加比赛,一经发现取消比赛资格。
3、由各分会按项目要求将参赛队及参赛选手名单于2011年10月26日17:00前报院工会(报名表见附1),过期视为弃权。10月31日下午3:00召开领队会。
五、项目及其规则:
(一)集体项目
游戏一:长绳比赛
比赛方法:每队10人参加比赛,其中2名队员摇绳, 8名队员(不能由同性队员组成,至少含两名男队员或两名女队员)成8字形连续跳绳,比赛时间为2分钟,以规定时间内跳的多者为胜,违规者取消比赛成绩。
游戏二:夹球接力跑
比赛方法:每队8人(4男、4女)参加比赛,男、女队员各组成两组共4组,两名队员背对背夹球从起点跑至10米绕过标志物,夹球回至起点,交接球后第二组队员开始出发,以此类推完成比赛,以时间最少者为优胜。
如图:
比赛规则:如中途球掉落,需捡球后回至掉球地点再继续完成比赛;在比赛途中不允许用手扶球;需在起点线后交接球。违规者取消比赛成绩。
游戏三:两人三足接力
比赛方法:每队8人(4男、4女)参加比赛,男、女队员各组成两组共4组,同组两名队员需将内侧腿用绳绑在一起(绑在小腿,膝盖以下部位),一、三组队员站在起点处,二、四组队员站在折返处。第一组行进10米到达折返点,第二组从折返点回到起点,第三组从起点到折返点,第四组从折返点回到起点,以用时少者为优胜。
如图:
比赛规则:如中途绑腿的绳脱落,需在脱落地点重新绑好后再继续完成比赛;需在起点线后交接绑腿绳。违规者取消比赛成绩。
游戏四:接二连三
比赛方法:每队4人(2男2女)参加比赛,游戏设有托球跑、呼啦圈、跳绳、踢毽子4个环节。第一名队员从1号位开始一手用乒乓球拍托着篮球同时另一只手拿呼啦圈到达2号位;当第一名队员到达2号位时,第二名队员接过呼啦圈开始转动,必须转够10个,然后将跳绳拿到3号位;第三名队员接过跳绳开始跳绳,必须跳够20个,然后将跳绳放下拿起毽子跑到4号位;第四名队员拿到毽子后开始踢毽,必须踢够10个然后再跑到终点比赛全部完成。以时间最少者为优胜。
如图:
比赛规则:各项比赛需在指定区域内交接器材和完成比赛;比赛中途如器材掉落需拾起后返回掉落地点再继续重新完成比赛;违规者取消比赛成绩。
游戏五:翻叶子
比赛方法:每队5人(男女不限)参加比赛,参加比赛的队员都必须站在
定大小为0.5米*1.8米的塑胶帆布上,然后需要将塑胶帆布翻过来。
比赛规则:所有人都必须站在塑胶帆布上(包含讨论),只要有人的身体任何部分触碰到地面就要重来。
游戏六:一圈到底
比赛方法:每队8人(4男4女)参加比赛,每个团队一个呼啦圈,团队成员手拉手围成一圈,用呼啦圈从初始位置(初始位置任意人皆可) 依次穿过每个人的身体回到原位。
比赛规则:在活动过程中,相互拉着手不能松开,不能用借助手指去传递啦圈,只能用语言提示传递方法,传一圈用时最短者为胜者,在活动当中如果出现,手松开或手指拿呼啦圈传递,则活动重新开始。
(二)个人项目
游戏一:足球射门
比赛方法及规则:在距离球门8米的规定区域内原地象鼻转动10圈(顺时针逆时针各5圈),然后立即向宽度1米的球门连续进行五次射门,射入球数多者为优胜。
如图:
游戏二:踢毽
比赛方法及规则:在比赛时只有完成标准的踢毽动作(双脚落地)才为一次计数,否则算违规。比赛时间为1分钟,踢毽数多者为优胜。
六、活动要求:
1、各分会应按照项目要求,认真组织,积极参赛,为保证此次活动的顺利进行,各分会需指派一名领队负责本队具体协调组织工作。
2、参赛队伍及参赛选手必须提前10分钟到场,若不按时到场者按弃权处理。
3、参赛人员认真做好准备活动,确保安全。比赛过程中出现一切伤病由个人自理。
4、本次活动由体育教育训练一系教师及部分学生担任裁判,参赛人员必须尊重裁判、服从裁判。
七、奖励办法:
1、集体比赛项目奖:根据各个项目报名情况另行确定;
2、个人比赛项目奖:按比赛成绩设立,一等奖为1-5名,二等奖为6-15名,三等奖16-30名;
3、凡参加活动者均发放纪念奖;
4、集体比赛项目奖和个人比赛项目奖可兼得;
八、未尽事宜,由院工会负责解释。
天津体育学院工会
2011.10.21